第09版:文化周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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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少数民族
语言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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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年 20 月 20 日 星期 20 放大 缩小 默认        

我国少数民族
语言概况


  全国55个少数民族,共使用72种语言。这些语言分别属于5个语系:汉藏语系、阿尔泰语系、南岛语系、南亚语系和印欧语系。 

  汉藏语系又可分为汉语和藏缅、苗瑶、壮侗3个语族。属于藏缅语族的有藏、门巴、仓拉、珞巴、羌、普米、独龙、景颇、彝、傈僳、哈尼、拉祜、纳西、基诺、怒苏、阿侬、柔若、土家、载瓦、阿昌等语言;属于苗瑶语族的有苗、布努、勉、畲等语言;属于壮侗语族的有壮、布依、傣、侗、水、仫佬、毛南、拉珈、黎、仡佬等语言。 

  阿尔泰语系又可分为蒙古、突厥、满-通古斯3个语族。属于蒙古语族的有蒙古、达斡尔、东乡、东部裕固、土和保安等语言;属于突厥语族的有维吾尔、哈萨克、柯尔克孜、乌孜别克、塔塔尔、撒拉、西部裕固等语言;属于满-通古斯语族的有满、锡伯、赫哲、鄂温克、鄂伦春等语言。  

  属于南岛语系的是高山族诸语言。

  属于南亚语系的有佤、德昂、布朗等语言。

  属于印欧语系的是属斯拉夫语族的俄语和属印度-伊朗语族的塔吉克语。

  此外,朝鲜语和京语的系属尚未确定。

  现在除少数几个民族程度不同地转用了汉语外,多数民族以本族语言作为日常生活的主要交际工具;一些民族有传统的文字,一些民族使用新创文字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社会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、其他民族的语言文字无法完全替代的作用。 

  目前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情况大致有以下3种类型:

  第一种类型,如蒙古、藏、维吾尔、哈萨克、朝鲜等族,有大片聚居区,人口均在百万以上,文字历史也比较悠久,他们的语言除了在家庭内部、邻里亲友间使用外,还在本民族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教育各个领域中使用,甚至在一些邻近的或者杂居在一起的其他民族中使用。

  第二种类型,如彝族和傣族,他们虽然也有成片的聚居区,有传统的文字,但是文字没有统一的规范,方言差异也较大,本民族的语言在社会上的应用不如蒙古、藏、维吾尔、哈萨克、朝鲜等民族那么广泛。壮语和傈僳语、拉祜语、景颇语由于语言内部差别较大,全民族通用的共同语还没有形成,文字的使用范围也很小,语言使用情况与彝语、傣语接近。

  第三种类型,民族的语言只在本民族内部日常生活中使用,在政治生活、学校教育中往往使用其他民族的语言(主要是汉语,有些地方也使用其他少数民族语言);没有与本民族语言相一致的文字,一般使用汉字。属于这个类型的少数民族语言相当多,大约占语言总数的3/4以上,使用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一半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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